背景
当时有感而发写的所谓“小说”,在我便签里面留着。
我当时还配了一张好朋友拍的我的背影,等我学会在文章里面加图片就加进来。
感慨啊!他当年拿相机给我拍的,我现在拥有了自己的相机,但是他的单反却卖掉了。
我当年的文笔居然这么不错。
在这个深夜,我被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写的文章震撼。
26/05/08凌晨
正文
末班电车。
天际线与记忆重合,十七岁的风吹过你耳边。
你看到了那一个背影。他眺望着远方,夕阳穿过白云,金色的年华闪烁在他的发丝间。
你以为你早就忘却了。那一张泛黄的旧回忆,你以为早就被丢入了时间的长河。可惜,时间是一块封装的水晶,那身影在脑海里,历久弥新。
你以为那少女仍在你的身后。她举着相机,你甚至能想象她的模样:披肩的黑发,纯真的眼神,那双大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屏幕里的少年。
但你确是与她失散了。
人生南北多歧路,你考上了普通的大学,找到了普通的工作,成了你十七岁时路边随处可见的人。她则走上了艺术的道路,自此与你没了联系,你只能在朋友圈看到她的近照——你已经完全不认识她了。
十七岁的你,快乐地骑着白色的自行车,手里挥舞着路边随处可见的树枝。
现如今你看着他。你站在路边的树荫下,你看着他。他骑车经过你,带起了一阵热风,湿润了你的眼睛。
你想起了那盆绣球花。那是她送给你的,你曾给它取名为“新娘”。她祝你有幸福美满的人生,有无忧无虑的生活,有满心是你的新娘,永远有十七岁时的微笑。
你确是失去她了。散落一地的泥土,东倒西歪的酒瓶,昏暗的出租屋,晨曦照在你迷惘的脸上。
你确是失去“她”了。
十七岁的热风不再。路边随处可见的树枝被他随手一抛,丢给了现在的你。
十七岁的天际线与眼前重合。
金色的年华在发丝间闪烁。相机荧幕里的他回过身,他惊奇地发现,举着相机的是路边随处可见的自己。
2024年11月12日